【证券之星】中国中药控股子公司广东一方受委托生产透解祛瘟颗粒
发布时间:2020-02-10

转自证券之星:

       中国中药(00570)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医院中药制剂透解祛瘟颗粒通过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应急审批备案,并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一方)进行生产配制。

       2020年2月8日,省药监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发佈《关于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 肺炎1号方)临床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粤药监局许〔2020〕8号),允许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直接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无需向省药监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广东省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的,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获调剂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向广东一方申请提供配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强调要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筛选确定有效的中药方剂和中成药,提高临床救治的有效性。经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透解祛瘟颗粒的临床观察结果进行评估后认为:透解祛瘟颗粒能够明显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的临床症状,有减少重型肺炎发生的趋势,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

       广东一方凭借之前在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过程中的经验和数据积累,快速完成了透解祛瘟颗粒备案产品的生产、检验和申报,并获得了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件,目前已积极组织生产配送。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积极承担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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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药(00570)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医院中药制剂透解祛瘟颗粒通过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应急审批备案,并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一方)进行生产配制。

       2020年2月8日,省药监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发佈《关于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 肺炎1号方)临床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粤药监局许〔2020〕8号),允许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直接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无需向省药监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广东省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的,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获调剂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向广东一方申请提供配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强调要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筛选确定有效的中药方剂和中成药,提高临床救治的有效性。经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透解祛瘟颗粒的临床观察结果进行评估后认为:透解祛瘟颗粒能够明显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的临床症状,有减少重型肺炎发生的趋势,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

       广东一方凭借之前在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过程中的经验和数据积累,快速完成了透解祛瘟颗粒备案产品的生产、检验和申报,并获得了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件,目前已积极组织生产配送。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积极承担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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